矿用DGS□/□L(A)系列隔爆LED(以下简称LED灯具)巷道灯 根据国家标准GB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3836.2-2010 《爆炸性设备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和MT 221-2005《煤矿用防爆灯具》进行编制的。要求设计与制造的,主要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煤矿井下爆炸危险场所,在交流50Hz、额定电压至127V的巷道、硐室照明电路中使用。
LED灯具在下列条件下能够可靠工作
a)安装煤矿井下;
b)表面温度:灯具在环境温度-20℃~+40℃,如果表面可能堆积粉尘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c)安装地点巷道、硐室照明,。
d)在无显著摇动和冲击、振动的地方,(参阅技术参数);
e)在无破坏金属和绝缘的腐蚀性气体或蒸气的地方;
f)在能防止雨水及滴水侵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