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手握巨资 为何还要上市圈钱?

   2014-05-09 5660
核心提示:国证监会公布了最新IPO预披露名单,据解已经有超过80家的过会企业,这其中就包括几家LED企业,其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深交所上市。本次计划发行5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证监会公布了最新IPO预披露名单,据解已经有超过80家的过会企业,这其中就包括几家LED企业,其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深交所上市。本次计划发行5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各种专业照明设备,承揽各类照明工程项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现有员工3700余人。

目前海洋王照明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明杰、徐素夫妇,其中周明杰先生持有公司28131.4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80.37%,为公司控股股东;周明杰先生之妻徐素女士持有公司1137.5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3.25%,周明杰、徐素夫妇合计持有公司83.62%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手握巨资 为何还要上市圈钱?

据资料显示,2011年以来,海洋王就进行过四次分红。2011年4月28日本公司决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5000万元;2012年2月8日本公司决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6000万元;2013年2月3日本公司决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6000万元;2014年2月21日本公司决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6000万元。这四次分红,共计派发现金2.3亿元。而这仅仅是2011年以来的分红,资料显示2009年至2011年间,公司累计也达到了2.4亿元。

这样的现金流在上市公司里不说是富得流油,也可以称得上不差钱一族吧。没有一点资本,公司怎会屡次分红?如此丰厚的现金回报加上充足的现金流,难道还不足以用于公司的募投项目吗?

对此,某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海洋王照明手握巨资还要上市融资,无非有两种可能:一是周明杰夫妇不愿意拿自己的钱扩产能;二是公司账上远没有描述的那么“光鲜”。

而一位曾在海洋王照明任职的内部人士透露,公司2007年至2009年三年间业绩确实增长很快,之后公司领导过于乐观地把市场划分得很细。此后三年,由于经济大环境不好,公司整体业绩出现了下滑。各级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给下属摊派业绩指标。之所以财报上的数据很“好看”,是因为做了很多假合同而产生的效果。他透露,公司每年12月20日之后的合同,近8成都是假的。

另外,从招股书中得知,海洋王照明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负责负责公司90%的对外销售业务,公司的客户以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为主,因此,公司承接大型工程的过程中保持着高达70%的毛利率,这其中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不免引发人们的猜想。

有号称是海洋王照明前员工的网友对此模式做出了评价,他认为目前海洋王的业务模式是:“重赏之下有苦差”的模式,销售人员提成之高,销售费用所占比例之高,销售成本和材料成本的比例,让人咋舌。简言之,目前之所以还能吸引这么多的优秀销售人员辛苦的工作,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较高的报酬,如果哪天高报酬不存在了,那么销售人员动力也就彻底没了。

独董不独市场 两董竟为竞争对手

根据海洋王照明的招股书,公司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分别为:陈燕生、王锦燧、范值清、胡援成和王勇。其中,独董陈燕生目前为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除了在拟上市的海洋王照明任职之外,他还同时为阳光照明、飞乐音响、勤上光电和远方光电等四家已上市企业的独立董事。

另一位独董王锦燧则已经是76岁高龄,现任中国照明学会名誉理事长,同时兼任雷士照明独立董事。此外,范值清和王勇两人亦在非照明企业兼任独董。

更为吊诡的是,陈燕生、王锦燧两位独立董事兼职的另外几家上市公司与海洋王照明均存在竞争对手关系。

其实,除公司独董不独、任职复杂外,“海洋王照明”这个品牌在市场上也很混乱。当用百度搜索发现,至少有9家品牌为“海洋王”的照明企业,经营范围均含有防爆照明、照明灯具制造、加工、销售、安装等。

如此重大品牌风险隐患,海洋王照明的招股书并无特别说明。对此,上述业内分析人士表示,一种情况可能是保荐人经验不丰富,疏忽大意,还有一种情况是保荐机构故意隐瞒。

畸形销售模式 市场遭遇“李鬼”

从招股书上可以看到,在高毛利的背后其实是公司向销售人员支付的高额提成。根据其财务数据,三年间公司提供给各地销售人员(对外宣称为“服务中心”)的工资、奖金和福利费就达到了收入的27%。

简而言之,同样是卖100元的灯具,人家花了68块在成本上,2块钱在销售人员成本上;而海洋王照明却只花了30块在成本上,但却给了销售人员27元作为销售奖励!对于灯具而言,68块钱的成本和30块的成本显然差别巨大,2块钱的销售激励和27块钱的销售激励更加是天渊之别!看来海洋王照明的“销售接单能力强”,无非是建立在高价格、高提成的扭曲制度下的产物,而最终为其利润买单的,也只有那些被销售迷糊了眼睛的终端客户了。

但是在价格上,调查发现,在淘宝上同样的一支强光电筒的售价,一般品牌在100元以下,国外品牌在150-200元不等,而海洋王照明的产品却卖到近300元。

如此大的价差,是海洋王照明的灯具更高端、大气、上档次吗?海洋王照明招股书显示,海洋王照明的产品主要是工业照明设备,包括固定照明设备(工业用悬挂灯、投射灯)、移动照明设备(移动灯)以及便携照明设备(防爆探照灯、手电筒)三大类。上述业内分析人士直言,对於这几类灯具,最重要的核心零部件是光源、镇流器、电子元器件等。不过,在海洋王照明的生产流程中,上述零件均需要向外界采购。而公司所谓的“生产”也不过是将上述核心零件买回来,再套上一个外壳从而改头换面变成“高科技灯具”。该业内分析人士透露,“先前,海洋王照明曾出现过国家质检不合格的情况。”

对此,而查阅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发现,身披“中国驰名商标”的海洋王照明在2010年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中,曾被检验出产品不合格,该产品型号为BFC8120150W 220V,具体原因是内场强光防爆灯外壳耐压试验项目不合格。

对此,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上述模式将不可持久。海洋王销售人员乃至总部管理人员的高报酬,都来源於其产品的高价格,而按照市场的客观规律,产品的价格一定会与价值走向趋同。客观地讲,现在海洋王所获得的业绩,都是众多销售人员扭曲推销的结果。

现在海洋王照明所打下的成就,都是众多销售人员辛苦推销的结果。公司产品向客户索取了很高的价格,但是远远没有提供与之相匹配的顾客价值,一个没有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针对的还是有限的专业照明市场。目前海洋王照明还依然面对着“李鬼”挡道以及高昂的期间费用对利润的侵蚀,深圳海洋王能否上市值得关注。就算未来上市成功,能否走远也不得不令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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