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晋曝光灯具不合格名单 中山企业频上榜

   2015-01-13 中国质量新闻网7720
核心提示:2015年1月8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的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2014年第4季度共抽查了西安地区15家经销企业的30批次灯具产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产品25批次。
 陕西省5批次灯具产品抽检不合格
 
2015年1月8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的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2014年第4季度共抽查了西安地区15家经销企业的30批次灯具产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产品2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相关标准,对灯具产品的结构、外部接线、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电气强度、爬电距离、电气间隙、接地规定、谐波电流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灯具产品的外部接线和谐波电流项目不合格。其中,标称中山市康家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LONPAI”节能吸顶灯、标称中山市嘉福特照明生产的“嘉普斯”LED节能天花嵌灯(7×1W)、标称佛山市南海森亚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SENVA森亚”LED嵌入式筒灯(SY-L3507-1),被检出外部接线项目不合格。另外,标称中山市古镇龙派灯饰厂生产的“鼎航”高效荧光灯支架(T58W)、“雷翔”T5支架(T5-8W)被检出谐波电流项目不合格。
陕西省灯具抽检不合格名单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陕西省灯具抽检不合格名单:
 
山西省通报8种消费品质量抽查结果
1月12日,山西省质监局通报8种消费品质量抽查结果,通报抽查结果显示:节能灯、灯具、液体加热器、床垫等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余产品检查的批次全部合格。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反映的问题,省局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寄送至相关市质监局,由其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
 
节能灯两成不合格
灯具类抽检中,本次共对太原市市场经销的由省外企业生产的40个批次的节能灯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32个批次,不合格8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灯功率项目不合格。二是能效标识不合格。三是初始光效/光通量不合格。四是颜色特征不合格。颜色特征指标包括显色指数和色容差两项。五是谐波不合格。
在本次抽查中,由太原市尖草坪区建军五交化经销部经销的标称广东省中山市古镇泰靓科技照明电器厂生产的YPZ220V/GP型光浦牌节能灯,其能效标识、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显色指数、色容差、能效限定值、谐波均不符合标准要求。由太原市尖草坪区姚强五交化经销部经销的标称中山市古镇西杰照明灯饰电器厂生产的11W型超越之光牌节能灯,其能效标识、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显色指数、色容差、能效限定值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灯具不合格率为37.5%
在对太原市市场上经销的由省外企业生产的40个批次的灯具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中,合格25个批次,不合格15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7.5%。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导线管)、外部和内部接线(截面积)、谐波电流。一是外部接线(截面积)和内部接线(截面积)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二是结构(导线管)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是谐波电流不合格。
山西省通报8种消费品质量抽查结果山西省通报8种消费品质量抽查结果1
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抽查中,由太原市尖草坪区久鼎照明经销部经销的标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久鼎照明生产的3W久鼎牌LED天花灯,其结构(导线管)、内部接线(截面积)、谐波电流均不符合标准要求。由太原市万柏林区龙飞灯饰经销部经销的标称江门市蓬江区创美仕照明灯饰厂生产的12W创美仕牌吸顶灯,其结构(导线管)、内部接线(截面积)、谐波电流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山西省灯具抽检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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