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散户张彦和朱继华都因为“精准踩入”德豪润达而构成内幕交易。其中,2012年12月10日,朱继华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以前未开立过账户,也未交易过股票的她使用大量资金单一买入德豪润达股票,分别在2012年12月10日、11日、18日买入德豪润254370股、103900股、195600股,累计买入525030股,成交金额为3597634元,并分别多次卖出该股,截至2014年6月11日,朱继华账户德豪润达股票已全部卖出,实际获利197148元。
而张彦则使用其儿子“张双某”账户也于2012年12月10日买入德豪润达149500股,并且在12月18日再次买入29200股,累计买入178700股,成交金额1209078元,截至2014年6月11日,“张双某”账户德豪润达股票已全部卖出,实际获利88494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朱继华违法所得197148元,并处以197148元罚款;没收张彦违法所得88494元,并处以88494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