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研读了某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规范,很受启发,受益匪浅。其中,充电设施工作场所的照度标准值如表1所示,值得肯定。
表1 充电设施工作场所的照度标准值
注: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等充电设备的操作面需增加局部照明200lx,如充电设备操作面自带背景灯(如自带背景灯的触摸液晶显示屏)可不增加局部照明。
研读过程中,笔者有些体会,与大家分享。
1、配电室
配电室的照明标准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一致,比较合理。
2、监控室
监控室的照明标准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中的一般控制室一致,可以理解。
但对于充电主机系统的监控室,建议区别对待,最好采用GB 50034中的主控制室照明标准,即0.75m水平面的照度标准值为500lx;对眩光要求更高,统一眩光指数UGR值不低于19;显色性和照度均匀度与一般控制室相同。因为充电主机系统采用类似服务器的机柜设置,容量大,控制复杂且重要,其监控室照明水平需提高。
3、充电设备机房
充电设备机房照度标准值为300lx,由于尚无其他标准作为参考,但从GB 50034相近场所的照明标准可以参考、对比。
电源设备室:200lx
发电机室:200lx
风机房:100lx
空调机房:100lx
泵房:100lx
冷冻站:150lx
压缩空气站:150lx
锅炉房:100lx
煤气站操作层:100lx
由此可见,大部分机房的照度在100lx~200lx,因此,充电设备机房的照度标准值似乎有些偏高,200lx更合适。
4、充电区
充电区的照度标准值为50lx,而国标《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规定的充电区照度标准值为100lx。另外,《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规定的车辆加油站照度标准值为100lx,加油站和充电区都是为车辆补充能源的场所,可以作为充电区的参考。因此,充电区的照度标准值宜与电源设备室相同,两者都是电能场所,即充电区的照度标准值为100lx。
另外,表1中的注,即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等充电设备的操作面需增加局部照明200lx,如果采用100lx充电区的照度标准值,那么没有必要增设局部照明。
5、结论
综上所述,调整后的照明标准值如表2所示:
表2 调整后的充电设施工作场所的照度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