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我国体育建筑相关标准,体育场馆根据使用功能和电视转播要求可按表1进行使用功能分级。
需要说明,不同标准使用功能分级有所不同,例如国际足联FIFA、国际田联IAAF采用5个等级,与我国标准有差别。
一、我国场地照明的标准值
综合我国《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54-2014、《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 153-2007、《场地照明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1部分: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TY/T 1002.1-2005等标准,将相关指标逐一介绍。
1、水平照度
场地照明的水平照度标准值需符合表2的规定。
注:表中同一格有两个值时,“/”前为主赛区PA的值或棒球、垒球内场的值,“/”后为总赛区TA的值或棒球、垒球外场的值。
2、垂直照度
Ⅲ级及以下等级可不考核场地照明的垂直照度,垂直照度标准值需符合表3的规定。
注:表中同一格有两个值时,“/”前为主赛区PA的值或棒球、垒球内场的值,“/”后为总赛区TA的值或棒球、垒球外场的值。
射击、射箭项目比较特殊,其的靶心垂直照度标准值应为:III级及以下1000lx;IV级和V级1500lx;VI级2000lx。
3、均匀度
场地照明的水平照度均匀度标准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注:表中同一格内,“/”前为U1值,“/”后为U2值;“()”内为总赛区TA的值或棒球、垒球外场的值,“()”外为主赛区PA的值或棒球、垒球内场的值。
场地照明的垂直照度均匀度标准值应符合表5和6的规定。
注:表中同一格内,“/”前为U1值,“/”后为U2值;“()”内为总赛区TA的值或棒球、垒球外场的值,“()”外为主赛区PA的值或棒球、垒球内场的值。
4、光源色度参数
场地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小于65、相关色温在3500~6500K。具体与赛事等级、电视转播情况、运动项目等各不相同。
5、眩光
眩光指数GR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
6、照明计算
照明计算时维护系数值需按下列要求取值:
1)室内场所维护系数0.8;
2)一般室外场所维护系数0.8,污染严重地区取0.7。
3)对于多雾地区的室外体育场要计入大气的影响,大气吸收系数按表8的要求取值;
4)设计照度值的允许偏差不宜超过照度标准值﹢10%。
二、国际场地照明的标准值
国际标准种类繁多,不可能一一列举,本书列举出在我国较普及的运动项目、影响面广的国际体育标准,其他标准可参见《体育照明设计手册》。
1、国际足联标准
最新的国际足联标准是2011年版的FIFA《足球场》,其中第9章是场地照明。其足球场地的照明标准值见表9。
注:1表中照度值为维持照度值;
2 Ev为固定摄像机或场地摄像机方向上的垂直照度,手持摄像机和摇臂摄像机统称为场地摄像机;
3各等级场地内的眩光值应为GR≤50;
4维护系数不宜小于0.7;
5推荐采用恒流明技术。
需要说明,该标准一直由足球发达国家参与编制,这些国家足球比赛等级及体系非常完善。表中第Ⅲ等级“国内比赛”与我国的“专业比赛”接近;第Ⅱ等级的“联赛和俱乐部比赛”属于低级别的比赛,与我国“业余比赛、专业训练”相似。
2、国际田联标准
国际田径联合会IAAF的最新标准于2008年颁布,即《国际田联田径设施手册》2008年版,其中5.1节是关于场地照明,其田径场地的照明标准值见10。
注:1各等级场地内的眩光值应为GR≤50;
2对终点摄像机来说,终点线前后5m范围内的U1和U2不应小于0.9;
3表中的照度值是最小维持平均照度值,初设照度值应不低于表中照度值的1.25倍。
与足球相类似,田径国际标准也是由欧美发达国家进行编制,田径各等级比赛比较完善。表2中第Ⅲ等级“国内、国际比赛”尽管没有电视转播,但它是专业比赛,与我国的“专业比赛”等级接近;第Ⅱ等级的“俱乐部比赛”也是低级别的比赛,属于业余比赛,与我国“业余比赛、专业训练”等级相似。
3、 国际网球联合会关于网球场地照明标准
国际网球联合会关于网球的照明要求见表11。
注:(1)GR≤50。Ra≥65,彩色电视/HDTV/电影转播最好Ra≥90,色温Tk =5500K。
(2)表中括号内数为最佳值。
4、国际篮联的照明标准
国际篮联FIBA于2004年颁布的标准——“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2004,Basketball Equipment”,其照明要求见表12。
注:Slo-mo表示三倍速率的慢动作摄像机;SDTV表示标准摄像机;对于单反摄像机而言,色温最好为5500K~6000K。Ecam——摄像机方向的照度,FOV——摄像机的覆盖范围,Eave——平均照度,U.G——照度梯度。
5、奥运会游泳、跳水等标准
奥运会游泳比赛的照明标准见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