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SASO认证灯具测试主要项目

   2013-12-28 30640
核心提示:产品测试主要项目包括  固定式灯具试验要求引用标准SASO1674/1999试验方法引用标准1标志1.52机械强度1.63悬吊和调节装置1.64保护罩(卤钨灯)1.65UV辐射1.66接地措施1.87防触电保

 固定式灯具

 

试验

要求引用标准SASO 1674/1999

试验方法引用标准

1

标志

1.5

 

2

机械强度

1.6

 

3

悬吊和调节装置

1.6

 

4

保护罩(卤钨灯)

1.6

 

5

UV辐射

1.6

 

6

接地措施

1.8

 

7

防触电保护

1.11

 

8

热试验(正常工作)

1.12

 

9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1.14

 

 

 

IEC 60884-1

 

 

对于夜间照明的额外要求

 

 

10

插头插脚的固定

24.1

 

 

  灯具

  定义: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它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需的所有部件,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装置,但不包括光源本身。

  注:采用整体式不可替换光源的发光器被视为一个灯具,但不对整体式光源和整体式自镇流灯进行试验。

  1)一般要求:

 

引用标准

要求

是否符合

1318,4.2

含有可替换零件的灯具应设计得具有足够空间,使这些零件毫无困难且不损害安全地进行更换

 

1318,4.3

走线槽应光滑,没有可能磨损接线绝缘层的锐边、毛口、毛刺等类似现象

 

1318,4.4.4

由使用者放置的灯座应能方便而且正确的定位,并有足够的耐受正常使用操作的强度

 

1318,4.8

开关应安装牢固以防转动,并不能徒手移动

 

1318,4.17

防滴、防淋、防溅和防喷灯具应设计得如果灯具内积水能有效地排除,比如开有一个或多个排水孔。注:水密灯具应无排水措施

 

1318,5.2.1

灯具与电源连接应提供下列方法中的一种:
固定式灯具:接线端子;与插座配合的插头;连接引线或“线辫” ; 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与电源导轨连接的接合器;或器具插座。
可移式灯具: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器具插座。
导轨安装灯具:接合器或连接器。
半灯具:螺口或卡口灯头

 

1318,5.2.7

外部软缆通过硬质材料电缆入口的,电缆入口应有光滑的圆边,圆边的最小半径为0.5 mm

 

1318,5.2.8

II类灯具、可调式灯具或除墙面安装以外的可移式灯具:对于外部软缆,金属部件上的开口处应提供一个有光滑圆边、坚固的绝缘材料衬套

 

1318,5.2.10

有不可拆卸软缆的灯具应配有软线固定架,以消除导体的应变、扭曲和磨损。软线固定架应由绝缘材料制成。应不可能将软缆或软线推入灯具而承受过度的机械应力或热应力。不能采用如将软缆或软线打成结头或端部用线捆起来的方法

 

1318,7.2.11

当I类灯具配有附着的软线时,该软线应有一根接地芯线。用黄绿双色作标识的导体,无论是内部接线还是外部接线,应仅与接地端子连接

 

1318,8.2.1

灯具应制造成当灯具按正常使用安装或为更换光源或启动器而打开灯具时,其带电部件是不可触及的

 

1318,8.2.6

提供防触电保护的外罩和部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可靠地固定

 

 

电源线插头的结构应符合标准SASO 444/1985

 

 

  对于使用卤钨灯泡的灯具,还有下列要求适用:

 

引用标准

要求

是否符合

1318,4.21.2

灯具的所有开口都不能让碎裂光源直接飞离灯具(包括嵌入式灯具的背面)

 

 

  2)标志的要求

 

引用标准

要求

是否符合

1318,3.2

标志应清晰、耐久。

 

1318,3.2

除了II类、III类和“适用于易燃材料表面”的标记高度可以减到3 mm外,图形符号的高度应不低于5 mm。其他字母或数字的高度应不小于2 mm

 


  A类型标志:更换灯泡时在灯具外面(安装面除外)或更换灯泡期间被移开的盖子后面应能看见下列标志:

 

  B类型标志:安装时在灯具外面或在安装期间被移开的盖子或零件后面应能看见下列标志。

  C类型标志:为正常使用组装和安装灯具并且灯泡在正确位置时,下列标志应可看见。

3)说明书:

  注:对于基本灯具,说明书不是强制性的。

  当灯具有说明书或使用手册时,要求适用:

 

引用标准

要求

是否符合

1318,3.3

和安全有关的说明书应用阿拉伯数字和英语书写

 

1318,3.3

除了灯具上的标志外,需要确保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所有详细内容

 

 

  普通可移式灯具

  定义:除使用卤钨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手提灯外的可移式灯具。

  1)、2)、3)同固定式灯具。

 

SASO 1318/1997,SASO 1677/1999
注:普通可移式灯具 

编号

试验

要求
引用标准
SASO 1677/1999

试验方法
引用标准

1

标志

4.5

 

2

机械强度

4.6

 

3

悬吊和调节装置

4.6

 

4

保护罩(卤钨灯)

4.6

 

5

UV辐射

4.6

 

6

接地措施

4.8

 

7

防触电保护

4.11

 

8

热试验(正常工作)

4.12

 

9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4.14

 

 

  除对灯具的要求外,普通可移式灯具还应满足下表要求:

 

引用标准

要求

是否符合

1677,4.6

设计放置在地板或桌面上的可移式灯具应按是否适合直接安装在普通易燃材料表面分类

 

1677,4.6.2

在灯具正常移动时,所有可能与金属零件产生磨擦而变得不安全的电线应用绝缘材料制成的载线座、线夹或类似装置固定 

 

1677,4.6.4

烛台灯具应有开关。开关应是灯具的一部分,或者如果开关在软线上,则其应在距灯具300 mm之内

 

1677,4.6.5

灯具的最大额定功率不应超过100 W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ystem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